一、积分兑换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各大银行、移动、联通等产品具有积分功能的企业,给事主发送积分兑换短信、微信等,要求事主下载客户端或点击链接,套取事主个人信息,在网上消费或划转事主银行卡内金额。
二、冒充客服诈骗
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网民购物信息和个人信息,以订单异常等理由,套取信息,划走卡内资金。
三、网络兼职诈骗
通讯群组上发布利用网络进行兼职工作的信息,要求事主在指定的违法购物网站购买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购物卡等虚拟物品,以刷单返利为诱惑骗取事主支付购买。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