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来看,公安部也是的,执行了两天又停了,真是个墙头草一样,要执行就继续执行吗,不执行另想办法啊。
目前专家也对对此提出异议,主要是黄灯的作用,目前还在争论之中。
部分专家认为,黄灯没有禁行的意思,也没有清理路面的意思,只是个警示慢行的意思。
而很多人认为黄灯就是清理路面的意思。
这样来看,黄灯到底是啥意思成了公安部此项条文是否合理加执行的核心问题了。
按照我国三灯来看,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要注意。那这句话到底是要表达什么意思呢,貌似法律中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
这可能也是因为我国以前经济不太好,车很少,路上没几辆车,领导人也就这样简单的把这事给处理了,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给航天飞机制定法律一样,但现在不一样了,需要详细解释了。
我们假定一个没有转盘的十字路口使用三色灯来指挥交通,最直接简单的办法就是先南北通车,南北通完了东西通车,东西通完了又南北通车,如此循环,避免车辆行驶混乱撞击等。
那这当中势必就存在一个衔接问题,为了提高通车效率,衔接的越好,效率就越高。
整体来看,我国的黄灯加绿灯的亮灯时间等于红灯的亮灯时间,也就是说一个方向上无论是黄灯还是绿灯,另外一个路口都是红灯。
而绿变红的过程中就担心出现刹不住车的问题,用了一个黄灯作为缓冲。
那么黄灯的作用就是在告诉你这个灯马上要变红了,另外一条路立即将是绿灯,注意采取安全措施。
从这方面来考虑,黄灯亮起时,应该是该停的停,不能停的有必要加速通过路口。而不是专家所说的什么减速慢行,试想,另外一条路的司机都加速都加好油门准备冲刺呢,你还在路口慢慢悠悠的行驶吗。
所以黄灯的作用的就是清理掉绿灯的遗留问题,为另外一个路口的绿灯做好充分的行车准备,这难道不叫缓冲吗。
所以交通部的专家是明智的,但这个刹车距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