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妇女自愿申请,基层妇联组织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担保基金担保,经办银行核准发放,用于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和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合伙经营创办经济实体以及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促进创业就业惠民政策的组成部分,国家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已实行13年。 二、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有哪些 对象包括个人和企业两类:符合下列条件的妇女可以申请: 个人包括:
(1)毕业2年内在广西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2)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转移就业满6个月后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转移劳动力);
(3)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4)失业登记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5)失业登记的刑释解教人员。 企业包括:
(1)组织起来就业的企业,是指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组织起来就业的形式兴办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明确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2)合伙经营的企业,是指2名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经自愿协商,以合伙经营的形式创办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明确的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指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据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认定的小企业。 三、贷款额度多少 高校女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其他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贷款额度为10万元。 四、贷款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或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按照规定给予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五、贷款流程 贷款人填写申请表格连同有关材料提交给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妇联 县(市、区)妇联调查推荐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3-5个工作日) 经办银行受理申请(7个工作日) 经办银行办理贴息手续 贷款回收。 六、小额担保贷款对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贷款期限到期,借款人应当根据规定履行还款义务,未按期归还贷款的,其逾期贷款信息将记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借款人恶意欠款的,由经办银行在其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和经营项目所在地进行不良信用公示以及在金融机构、工商、税务等部门之间予以通报,及时诉请人民法院进行催收,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及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