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退房的条件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第一,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开发商没有合法有效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购房人当然是有权利要求退房,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此外,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比如:开发商故意告知购房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再如,购房者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这些情况,购房者都可以以具备法定销售合同事由,请求法院予以撤消,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