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 的回答为(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同
(2);同上。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同
(3);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