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对产品或者服务质量享有公正评论权,发帖者有权对商家提供的服务给予批评、评论,甚至给予负面评价。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是,在盛泉公司所属的点评网上的帖子内容为“佳乐公司的服务太差了,庆典设计毫无特色,钱是白花了”,这只是消费者对佳乐公司服务质量给予的负面评价,而并无侮辱、诋毁之意,盛泉公司可以不予删除。并且,佳乐公司也未向盛泉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也未要求与发帖者进行沟通。因此,盛泉公司不存在过错,其拒删差评的行为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