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自愿合股经营的 服装店,位于长沙市香樟路淘淘街 号,经营内容为服装、鞋类、皮具零售。
第二条:所经营的 服装店总投资为 万元,甲、乙双方各占股份50%。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利润当月结算。服装店收入减去店面房租、水电、营业员工资和其它开支按月进行利润分成,甲方占50%,乙方占50%。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一年内任何一方都不得选择主动退出。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以双方签字为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