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一方提供担保带来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回答如下:
依据《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主要有两点:一是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也就是说
债务形成时是否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这里包括事前同意和事后追认以及家事代理的推
定等情形;二是债务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家庭生活,这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要
素,也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具体表现。
如果夫妻一方举债完全是为其个人所用,而另一方还要为其承担债务,这显然违反
了公平原则。夫妻一方对外的担保债务也是一样,重要的是看该担保的债务是否用于家
庭生活,如果是为了家庭生活的有偿担保,无需讨论肯定是共同债务,而未用于家庭生
活的无偿担保,则不属于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