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