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5个小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4、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辟谣】
非法拘禁罪必须是索取债务?
真相:不是
解析:
非法拘禁罪并不要求必须是索取债务,但是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为了胁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债务,而将他人非法扣留,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在特征上与一般的非法拘禁不同,其目的不在于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手段来胁迫他人履行债务。但客观上已经造成对被害人人身自由的侵害,也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理。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则应当从重处罚。
【提醒】
非法拘禁罪判多少年?
1、犯非法拘禁罪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