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办、所、中心:
为加强高风险吸毒人员服务管理,进一步落实监护责任,严防高风险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加强高风险吸毒人员收戒管控工作的通知》(铜禁毒办〔2017〕3号)等要求,经镇政府研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1.责任人为村(居)委会法人代表,负责巡查该人员是否在家,如在家立即通知镇派出所及综治办。
2.派出所及时核实情况并进行查找,对符合规定强制戒毒人员要强制隔离戒毒,对涉嫌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继续要执行社康的吸毒人员要交镇综治办进行管控。
3.派出所民警应当密切掌握其行踪动向,发现其具备收押收戒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收押收戒,继续违法犯罪的应当予以查处打击。
4.派出所民警应当牵头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密切掌握其活动动向、规律,发现有精神病症状或者有肇事肇祸行为苗头的,应当督促和协助其亲属落实治疗看护措施;对随时可能发生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应当及时列为公安机关情报预警处置对象,并动员其家属、所在单位做好送医就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