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七种情形:
1、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6、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具有逃逸情节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