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框架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与甲方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愿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本协议项下项目。
2、甲方在呼和浩特市依法取得约约定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前期手续,乙方提供项目建设资金,甲方在办理土地及其它手续时,可以以乙方公司名称签订土地协议。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法规条例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开发建设项目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土地概况:
1.
1.1土地位置和面积:位于,总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折合约亩),具体位置见后附图。
1.
1.2土地拟控规指标:容积率约
1.25,建筑密度≤37%,绿化率≥30%,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1.
1.3土地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1.2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项目暂定名为“商业中心”,计划规划为集旅游用品、民俗文化展示、特色商业街、美食城等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此处建设内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条合作方式
2.1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照约定的条件办理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开发建设的前期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