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预计负债怎么算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中“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方式,是指在债务重组协议中附或有应付条件的重组。这里的或有应付金额,是指因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支出,而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对于债务人而言,因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务重组,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如果涉及到或有应付金额,同时这种“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差额,作为债务重组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例:2007年10月,南方企业赊销给新华公司原材料一批,价税合计100万元,后因新华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偿还。2007年12月31日进行债务重组,南方企业免除新华公司债务本金10万元,余款一年后支付,利息按年支付,利率按5%计算;另外,如果新华公司2008年有盈利,利息则按年利率7%计算。
这里假设不考虑所附的或有条件,即新华公司2008年盈利的情况,债务人新华公司所做的会计处理非常简单:
1. 2007年12月31日债务重组时
借:应付账款 1 000 000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900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00 000
2. 2008年12月31日偿还本息时
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900 000
财务费用45 000(900 000×5%)
贷:银行存款 945 000
但由于双方约定新华公司2008年如果出现盈利,应当按7%的利率支付利息,即在5%的基础上另外还需额外支付2%的利息,对于额外支付的这笔或有应付金额,符合确认负债的条件,重组日应将其列作预计负债,债务人所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1. 2007年12月31日重组时
借:应付账款1 000 000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900 000
预计负债——或有支出18 000(900 000×2%)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82 000
2. 2008年12月31日偿还本息时
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900 000
财务费用 45 000
预计负债——或有支出 18 000
贷:银行存款 963 000
假定新华公司2008年没有出现盈利,即或有条件并未发生,“或有支出”未来并不需支付,债务人新华公司2008年12月31日偿还本息时所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 900 000
财务费用45 000
贷:银行存款 945 000
同时应将先前的预计负债予以转销,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预计负债——或有支出18 000
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18 000
此时不难看出,债务人新华公司经过重组所获得的债务重组利得依然是100 000元(82 000+18 000)。但这样可能会产生一个问题,债务人100 000元的“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原应全部计入当期(2007年)损益,此时由于“或有支出”而产生了预计负债,实质上却将其分别在两个会计期间(2007和2008年)才加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