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高利贷不归任何部门管。
在我国,高利贷是民间借贷的畸形,主要是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才对民间的资金流转作出利息限制。在正常情况下,你情我愿的高利贷是不受保护也不受追究的,但是如果将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到法院,那么高利贷随着司法机关的介入而回归正常。目前法院最多支持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的四倍的利率。
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利率作了严格限制,年利率约定在24%以内是绝对合法的,24%-36%属于缓和地带,当事人同意支付的,法院默许,但是不同意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36%部分利率绝对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高利贷与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放贷的人能否收回本利的风险更大,所以最好不要放贷,不要借贷。高利贷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