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它的适用有严格的证据、刑罚及社会危险性条件。捕后轻缓刑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被批准或决定逮捕后,经依法审判,被判处拘役、管制、单处附加刑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判处缓刑的在此不予讨论)。捕后轻刑问题是逮捕案件的一种瑕疵反映,一直是困扰着检察工作人员。本文将对某地三年来捕后判处的轻刑人数、轻刑率变化、罪名分布、刑罚种类等各项数据进行分析,从执法理念、案件事实证据变化情况、逮捕替代性措施三个方面对捕后判处轻刑的原因进行归纳,结合个人实践,从转变执法理念、科学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及建立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探讨解决捕后轻缓刑的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