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产品区域代理合同样本的法律风险提示: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依法经过年检、加盖其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同经办人员应当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确定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无异”,并在复印件上签名。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事特定行为应当经过批准的,应当在营业执照中记载相应的营业范围,超过该范围订立的合同无效。 2.合同标的数量在订立时难以确定的,应当约定确定方法。根据生产经营的技术要求和价格等因素,可以灵活选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没有以上标准的,可以选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作为质量标准。采用样品作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约定由双方封存,由一方当事人保管,合同可以对样品进行简单描述。 3.价款一般应当约定在到货后或接受服务后的一定时间内支付;确实需要预付部分货款或按照标的进度支付价款的,应当延迟付款的时间,减少初次付款的数额。将价款支付条件和对方在合同中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密切联系,设定价款支付的时间点和付款比例来促使对方及时如约履行合同。根据合同中对方的主要合同义务,设定几个付款时间点,例如,合同生效时间;批准、登记、备案的时间;标的物交付时间;验收合格时间;质量保证期届满时间等。不能一次性付款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