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男/女, 族,200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方式 。
法定代理人: 男/女,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系原告之父/母。
被告: ,女/男,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方式 。系原告之母/父。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 元至原告18周岁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告父/母亲与被告办理登记结婚。200 年 月 日,原告出生,后被告没有履行抚养原告义务,没有支付抚养费,由原告父/母亲一人抚养,致使原告生活困难。因此,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7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