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收不回来可通过起诉解决,法律保护本金及合法利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借贷双方 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 求借款 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 借贷双方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 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 求借款 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