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件从受理到结案时间有规定吗?
有规定啊。
受理以后,侦查阶段,从拘留到逮捕的期限为14+3=17天。逮捕之后的侦查期限为2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无期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侦查终结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的期限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退回反贪局补充侦查,补充期限为一个月,补充完毕后,再移送公诉部门后,重新计算审查期限。可以退回两次。
检察院审查完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两个月,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有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有附带民事的案件或者有重大复杂的情况,还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期间,检察院可以申请补充侦查延期审理,补充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完毕交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一共可以申请两次,每次补充完后,法院都要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