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双方感情没有破裂,起诉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但第二次起诉可能判决离婚。rn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rn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n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rn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rn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n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rn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rn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n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