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降敌人的行为只能发生在战场上,即在敌我双方进行作战活动的区域,包括陆域、海域和空域,实践中较多的是发生在敌众我寡、敌强我弱、被敌人包围或者追击的情况下。“在战场上”与“战时”有所区别,前者则强调的是敌我双方直接交战,彼此互有具体的作战行动,而后者仅说明是在战争时期,敌我双方不一定发生了直接的作战行动。至于具体的标准,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定夺投降罪处罚方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划清抢夺罪与抢劫罪的界限。这些情况不是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人身故意使用暴力所致,不能以抢劫罪论处,而可以作为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予以考虑。这里的“携带凶器”,是指在抢夺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