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我国传统的风俗习惯。亲属间的收养,感情基础相对牢固,与一般收养相比,其放宽之处在于:
(一)被收养人可以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
(二)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即使被收养人不属于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也可以被送养。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时,可以不受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
(四)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