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如果是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纠纷,适用简易程序解决,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
(1)起诉时被告一方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和再审的案件。
(3)非诉程序。
(4)共同诉讼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并且,简易程序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人民法院同意的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而且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