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民事判决书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格式上基本相同,但由于审判程序不同,因此它的内容及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具有不同之处。其主要内容写法如下:
首部
1.标题
标题应将人民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分两行书写。标题中不必反映审级。即无需写“××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终字第×号”。
3.诉讼参与人的不同称谓及基本情况
提起上诉的当事人,称为“上诉人”。对方当事人则称为“被上诉人”。双方当事人甚至第三人都提起上诉,则均为上诉,没有被上诉人。对此,目前在理论上有分歧,但在操作时应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执行。
按照次序列出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如上诉人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先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再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诉讼代理人栏。在这一栏中应先写明代理人的具体种类,如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再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可只写:姓名,××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即可。
被上诉人栏。这一栏应写明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若被上诉人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应先写明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再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被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栏目填写与上诉人诉讼代理人栏目写法相同。
如二审中有第三人参与诉讼,还需要写清第三人的身份概况,第三人请了代理人的,其写法仍同上诉人栏目。
4.案件由来与审理经过
案件由来的写法为:“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审理经过在案件由来后续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接着写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情况和“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字样。若是未开庭的,则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正文
1.事实
事实是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根据。书写时要体现出上诉审的特点,主要是针对上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重点叙述,并适用相应的证据进行分析评断。要注意交代清楚民事法律关系的诸要素,注意详略得当。
要概括地写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
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第三人的意见。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这部分写法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书写方法。大体上有以下四种情况:
①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上诉人又无异议的,可以简叙。
②原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部分事实有错误的,对改变的事实要详叙,并运用证据,指出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不当之处。
③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有遗漏的,则应补充叙述。
④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但上诉人提出异议的,应把有异议的部分叙述清楚,并应有针对性地列举相关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异议不能成立。
2.理由
理由是判决的依据,应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针对上诉请求和理由,就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运用法律是否正确,上诉理由能否成立,上诉请示是否应予支持,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是否有理等,进行有分析地评述,阐明改判或维持原判的理由,并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
3.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