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提分手,可以主张要回彩礼。实务中,法院一般认定给付彩礼是一种以结婚为成就条件的赠与行为,没结成婚,应当退还彩礼。涉及到返还彩礼,要考虑三方面的问题:
1、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 ;
2、未办理婚姻登记具体原因;
3、彩礼的实际用途。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