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办理南京市新生儿户口的办理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南京户籍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婚生婴儿
3、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办理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注:出生申报的姓名应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一致。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1996年1月1日前出生,无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交出生住院记录、入学记录等相关证明,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
2、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