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实际上,刑诉法、民诉法、律师法和行政规章对扰乱法庭秩序行为已有相关罚则。但对于“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等行为,现行《刑法》中并无相应条款。因此,去年修正案草案一审稿面世时,许多业内律师就已表露担心:“侮辱诽谤威胁司法人员入罪”可能存在被滥用的危险。
“侮辱、诽谤、威胁”主观色彩浓重,随意性较大,易使辩护人担心因言获罪而不敢有效行使辩护权,这条也违反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完全可以通过训诫、罚款、司法拘留等达到惩罚的效果,而无须动用刑罚。
以上是我对问题“有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辩护人是否会受限制?”给出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