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不存在期限问题,也就是说一份有效的自书遗嘱的效力是永久的。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所以,虽然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在存在公证遗嘱时,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