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对方参加了交强险,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如对方没有参加交强险,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医疗费用属于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范畴,权责明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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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