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迁户口的新举措:
辽宁省公安厅公布了一项户籍改革的新举措,明确规定即日起,辽宁省内居民办理省内跨市地户口迁移业务,无需再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业务。
户口迁移一地办结实行后,从受理申请到落户完毕最长只需要17个工作日。
省公安厅于2016年7月11日下发了《全省户口迁移一地办结试点方案》,明确在沈阳、抚顺两市之间试点运行户口迁移一地办结。
今年年初,又将大连市纳入试点单位,经过近一年时间,沈阳、大连、抚顺三市之间共办理户口迁移一地办结业务879人。
为迅速将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公安厅明确规定即日起,辽宁省内居民办理省内跨市地户口迁移业务,无需再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业务,实施一站式办结。
据了解,这项举措适用范围为省内各市之间,受理单位为各市户籍派出所和户籍办事大厅,而迁移条件按照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户口准入条件执行。
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措施实施前,各地在办理跨市户口迁移的审批时限上存在一定差异,但仅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批一个环节至少也需要20个工作日,有的户口迁移业务审批时限最长需要50个工作日。
户口迁移一地办结实行后,从受理申请到落户完毕最长只需要1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