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敌叛变罪是指中国公民投奔敌方或者敌对营垒,或者在被捕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敌方控制以后投 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的行为方式是投敌叛变,即投奔敌人或者敌方的的背叛国家或者政府行为,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国家的效忠义务,背离这种义务,实施法定的危害行为,就有可能构成投敌叛变罪。
2、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且只能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3、依据刑法规定,犯投敌叛变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或者率领武装部队、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除有期徒刑外,犯本罪的,还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