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令禁止接触的人员下面几种:
1、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3、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4、禁止接触同案犯;
5、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以下一类或者几类人员:
(一)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禁止接触同案犯;
(五)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