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必备的材料
1. 登录本申报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合同信息,其中企业基本信息仅在有变更时更新,合同信息每项合同填报一次。
2. 提交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原件二份、复印件一份)。合同登记机构、企业各留存原件一份,税务部门验原件留复印件。
3. 涉外技术合同必须是中文合同或双语对照合同,合同中金额为外币的,按结算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申报。未订立中文合同的,合同必须附上中文翻译件(一起装订)。翻译件要有申报方企业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且申报方必须承诺翻译件与原合同内容一致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