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格式条款是针对于格式条款而言的,格式条款是预先制定好的,不可变通,合同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非格式条款是双方协商的,可以依双方的意思来制定。
其次,格式条款的内容一般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不能由当事人自行拟定,而非格式条款的内容完全可由当事人拟定。
比如,最典型的格式条款存在于保险合同中,我国的保险合同分为很多种,但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预先制定的。而一般的合同都只采用非格式条款,比如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数额,利息,偿还日期,违约责任,付款及偿还方式等等,这些内容在不违法的限度内可以由当事人随意制定,这就是非格式条款。
以上是我对“什么是非格式条款呢?”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