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数罪并罚中的限制加重的回答如下。
数罪并罚使用的限制加重原则,是指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以其中最重的刑罚为基础,再加重一定程度的刑罚,作为应执行的刑罚.或者是在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数刑相加的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最高刑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限制加重原则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刑法第69条的规定显然采用了这一原则.这一原则的适用,克服了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的弊端,对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学术研究的混乱.使得司法实践中具体案件的处理往往拿不出有说服力的理由.立法上的缺损必然带来司法上的困惑.理论研究的空白必然导致实践中的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