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按照原合同和《劳动合同法》进行维权,并应保留工资支付或者考勤等证据。rn
2、新《劳动合同法》首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作了明确界定,即“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超过这个时间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n
3、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rn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rn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rn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rn4)考勤记录。rn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