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
发生事故后最好是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