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既然法律规定,申请人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哪有面签的必要?基层工商部门要求面签没有法律依据,面签的做法与中央政府一直倡导的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的要求背道而驰!
为什么基层工商部门热衷于搞面签呢?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多折腾你几次,你自然就会去找中介代办(注:中介代办从来就不用面签),中间的利益链,你懂的!
综上所述: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依法不用面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