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优先承租对象主要是五: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含),但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含),但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长期居住在城市且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生活待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已纳入农村扶贫对象的除外);
5、在化解过剩产能中新产生的城镇困难职工,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纳入解困脱困范畴。
《意见》指出,全省对城镇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档案,精准施策,实现“量体裁衣”。通过就业创业、医疗保障、子女助学、落实社保、住房保障、兜底保障等,进行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