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的法律不同。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而非行政机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职权和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纠纷。
2、受理的依据不同行政诉讼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而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而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强制管辖。
3、裁决的机构不同。 行政诉讼裁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参照有关规章的规定,对行政争议作出的司法裁判。行政诉讼裁决主要包括行政裁定、行政判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
4、裁决的性质不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