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醉驾案件的处理中,交通执法人员在向检察院移送相关醉驾案件时只需一周时间当事人就会接到相应的通知去进行报到处理。若是当事人不接受相关决定并且不是其通知的,法院将会对当事人进行收监取保候审。因此接到法院的通知时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立即决定将醉驾人收监。。因为醉驾案件到法院,说明是取保候审,作为被告人不按照法院的通知及时到庭接受询问和开庭,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