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或满足为目的,用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刑法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行为人对不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但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按照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不以犯罪论处。
其构成要件有: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或满足为目的,用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亲吻、搂抱、等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