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为: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医疗纠纷不同于医疗事故,不以鉴定为前提。
2、医患双方地位平等原则,我国民法中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坚持过错原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