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不同这样正确适用
个人或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集资诈骗罪认定包括:一是高价购买低价转让,随意处置集资款项的;二是背负巨额债务,已无法经营的情况下继续非法集资的;三是在丧失集资款归还能力后,为拆补资金而继续非法集资的;四是关于资金去向的供述或辩解,经查证虚假,导致无法查清资金真实去向的。行为人在非法集资活动前期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后期在明知已经没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并不能返还集资款,前后行为均构成犯罪的,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定罪数罪并罚。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并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共犯的,依法按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案其他行为人如果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不宜按集资诈骗罪共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