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申诉的程序为:要求处分单位在法定时间内给出书面通知和书面决定书;收集推翻行政处分决定的材料,具体包括事实、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等;将自己收集到的材料整理为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给该行政单位负责人;再要求复议机关在法定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果不服该答复,则可依法继续向该机关的上级机关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