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又反悔不一定有效。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前对放弃继承权反悔的,则反悔的行为可以有效,可能可以恢复继承权,具体有法院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
如果是在遗产处理之后反悔的,则反悔行为无效,继承权不能再恢复。也就是说,在遗产处理之后要求分割遗产的,将不再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