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约定不明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必须是同事首先清偿债务,还不上钱的时候才轮到您替同事偿还,注意:一般保证一定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同事,如果债权人没有起诉同事并获得判决的,一般情况下您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
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您和同事的任意一人或同时要求履行债务,不再要求同事必须先清偿,风险相对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