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双方可先协商,如果真要打官司的话,依你的描述来看对你较为有利。按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假如打官司时孩子已满两周岁以上,则要看你们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至于哪好要根据你们双方各自列举的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由法官来确认。不过对你来说,也许“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这个绝对有利条件到时可作重点提出。另外你担心的“严重的传染病”是有具体规定的,小三阳不算,不放心的话你可在网上找《母婴保护法》第38条及《传染病防治法》第3条来对照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