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刑法中没有“ 非法集资 ”这一罪名,你说的可能是“ 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其次,对于具体罪与非罪、认定为哪个罪名是由司法机关确定的,不是受害人自己确定的;
第三,作为受害人,只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就行了,具体的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去做,受害人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并配合公安机关;第四,就你所讲的情况,应该是数额不小的钱被他人拿走了,那么你报案的时候,应当提供你将钱给对方的书面凭证,这是最基本的;第五,如果对方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有义务追缴嫌疑人的犯罪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如果追缴回来了,将来会通过司法机关退还给你;反之,如果没有追缴回来,按照刑事附带民事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这种财产类案件,你是不能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的,只能通过另行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的程序 ,来追回你的损失。